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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您现在的位置: 大中华书画网 >> 书画知识 - 孙中山与宋庆龄雕像著作权案终判

孙中山与宋庆龄雕像著作权案终判

出自:楚天都市报    发表时间:2010/3/17 22:52:23    点击率:4183

  坐落于武汉中山公园的“全国第一尊”孙中山与宋庆龄的双人雕像,引发一起著作权纠纷诉讼(本报曾作报道)。昨日,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案件划上句号:省高院终审判决驳回民间雕塑艺人郭保生的上诉,维持原判。

  2001年9月,武汉市民郭保生向武汉市政府、市园林局、中山公园书面提议,在中山公园打造“全国第一尊”孙中山与宋庆龄的双人铜像。此后,郭将其雕塑广场创意的文字作品、双人雕塑模型进行著作权登记。

  2005年,武汉市政府决定在中山公园建孙中山、宋庆龄雕像,公开征集雕塑设计方案。郭递交了两组雕塑模型。去年2月,郭获悉,“孙中山与宋庆龄铜像10月前进驻中山公园”,认为相关单位侵犯其著作权。

  此后,郭保生将中山公园管理处、制作单位武汉园林雕塑院告上法庭,要求停止侵权及制作,赔偿律师费5万元及精神损失费1元。 
 

  去年8月,武汉中院审理认为,郭保生的“双人雕塑创意”,属于创意、构思的范畴,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保护范围。园林雕塑院制作的雕塑与郭保生的雕塑模型有明显差别。2005年征集作品时,郭保生制作的双人雕塑未被选用,遂判决驳回郭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
  郭不服提出上诉,被省高院驳回。 (记者余皓 实习生徐丽丽 滕晓丹 通讯员蓝天)


 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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